苗木授权品种呈现如下3个特点 - PenJing8
苗木授权品种呈现如下3个特点
2021-12-23 16:24:07  浏览:0
中国有“世界花园之母”的美誉,复杂的地势地貌造就了丰富的植物群落,植物多样性丰富程度堪称世界第一。但是目前,我国与欧美等国在园艺品种的创造方面却有着两百年以上的差距。中国原产的观赏植物有7900多种,但多数种类尚未开发,苗圃地里大面积种植的仍是未经改良和选育的原生种。
 
权威数据显示,中国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占世界的65%,苗木种植面积占比高达77%,而园艺品种的数量占比却只有0.2%。
 
优质苗木品种的医乏正在制约着国内园林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为什么国内苗木的品种化发展进展缓慢呢?是我们不够聪明,还是我们不够勤奋呢?显然都不是。
 
2018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达到4800多件,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20年10月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总申请量达3.9万件,总授权量达1.5万件。
 
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量虽然由2011年的139件上升到2020年的1047件,授权新品种也于今年创历史新高,达到552件,但相比农业新品种及国外同领域,依然差距巨大。

苗木授权品种呈现如下3个特点
 
以锻树属为例,在国外,美洲锻、小叶锻、大叶锻、银锻等4种锻树有60余个园艺品种,而国内有32种锻树,却一个园艺品种也没有。国内湖北紫荆的园艺品种数现已突破两位数,但与国外加拿大紫荆近百个园艺品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笔者认为,国内苗木品种化发展缓慢的原因,不是资源问题,也不是创造力问题,授权品种生存环境不佳是主要原因之一。国内对授权品种的尊重程度较西方发达国家还远远不够。一些人不仅不尊重苗木新品种权,甚至还低毁、侵犯,导致品种权人的利益无法保障,选育新品种的动力也就严重不足。
 
目前,国内拥有苗木授权品种数量最多的品种权人,前五名依次是:北京林业大学、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和山东农业大学。
 
苗木授权品种呈现如下特点:
 
1.新品种研发的主力仍是享有经费或基金的高校及科研单位;
 
2.不少授权新品种和原生种的区别不是很明显,有创造性、高商业价值的新品种依旧稀缺;
 
3.有能力做好新品种全产业链发展(研发一生产一营销一应用一维权一联盟一三产融合)的企业凤毛麟角几4.多数新品种长眠于证书或实验田内,没能很好地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苗木产品。
 
行业发展靠企业,而企业发展要靠盈利。当投入和产出严重失衡时,人们更愿意去做复制者,而非创造者。
 
新品种选育周期长,用时几年甚至几十年,除了努力、坚持,还需要一些运气。而新品种的复制过程就简单多了:扦插、嫁接、组培,没有太多的技术和时间壁垒,几天时间就可复制别人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心血。不受保护的新品种流向市场后,被不断扩繁、复制,商业寿命缩短,商业价值被稀释。
 
现阶段在国内,一个优质授权品种,尤其是观赏苗木,被侵权的概率极大。知识产权保护是全民战役,难点都集集中在人,尤其是人的认知和态度。除了不断普法,还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在法律层面,要像销毁象牙制品一样销毁全部侵权苗木;根据侵权所得或侵权增值,确定赔偿和罚款数额:多次侵权的要从重处罚。
 
在行业层面,将侵权人或侵权单位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取消各类评奖资格;所在协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苗木授权品种呈现如下3个特点2
 
林业部门行政执法,将有利于苗木新品种权的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对于侵权扩繁的,省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职权进行处理;对于假冒授权品种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就可以进行处理。
 
但目前,林业部门直接进行行政执法的很少,基本都是由人民法院做调节工作。实际上,由林业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将会更专业、高效和精确。
 
笔者建议林业部门成立新品种权保护执法办公室、组建品种鉴定专家团队,与品种权人单位一起严查侵权生产和侵权销售行为,保护城市绿地已应用的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保障品种权人赔偿到位同时加大对侵权者的罚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