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公园建成的2个遗产视角 - PenJing8
历史公园建成的2个遗产视角
2023-10-15 10:49:51  浏览:0
建成遗产视角
 
常青院士认为:“将‘建成遗产’概念的空间范围扩展开来,其另一种表述方式就是‘历史环境’(historicenvironment)。”[23]该视角侧重从建成遗产关联性的认知逻辑出发构建历史公园与城市遗产、建筑遗产的关系,使得其超越了单个文物古迹,上升到了历史环境层面,形成“建成遗产—城市遗产—扩展的遗产—公共开敞空间—历史公园”与“历史公园与建筑遗产的包含或并列关系”这2条线索。
 
3.2.1城市遗产
 
建成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是城市遗产。意大利古迹修复师古斯塔沃·乔万诺尼于1931年首先提出了城市遗产概念[24]。城市遗产是相对于以往深受关注的世界遗产而言的,是人们对于文化遗产认知范畴的又一次重大扩展,尤其强调保护的广泛性、完整性,甚至文化遗产本身的“平民性”[25]。2004年,欧洲委员会撰写了第16号研究报告《通过城镇内部的积极整合实现城市历史地区可持续发展》。该报告参照遗产保护专家米歇尔·劳腾贝格(MichelRautenberg)的观点提出城市遗产的衍生概念之一,即“扩展的遗产”。

根据劳腾贝格的观点,文化遗产可分成2种类型:第一类为“指定的遗产”,即所有文化项目都是被专家评定后登录、指定和挂牌保护的;第二类为“扩展的遗产”,即社会的或民族的文化遗产,包括景观、城镇风貌、生活场所,以及没有突出地标的建筑群[26]。根据“扩展的遗产”定义,大量的城市元素,特别是公共开敞空间,可被认为是非常适合人类生活的真正栖息地[14]。历史公园这一公共开敞空间自然而然地被视为“历史环境”和“扩展的遗产”得到了重新的认识。这一视角最终促成了“建成遗产—城市遗产—扩展的遗产—公共开敞空间—历史公园”这一线索的形成。
 
《关于城市历史公园的文件》更是进一步强化了历史公园的城市遗产属性。该文件指出应当将城市历史公园作为历史地段(historicsites)进行悉心保护,突出其历史意义、公共属性[3]。历史地段这一概念的提出建立了历史公园与城市的整体关联[8]。这份文件还进一步阐明了历史公园对城市的积极作用,是城市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更是城市中宝贵的建成遗产。

历史公园建成的2个遗产视角
 
3.2.2建筑遗产
 
历史公园与建筑遗产的关系既可能是包含关系,也可能是并列关系。在包含关系中,建筑遗产作为历史公园的一部分而存在,并在公园的视线引导、空间布局、风貌营造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如英国邱园内部的中国塔是园内的标志性建筑,围绕它所形成的中国塔透景线(pagodavista)影响了全园的空间布局结构,在历版保护规划中都得到充分重视;伯肯海德公园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是其一大特色,对公园整体风貌的塑造以及天际线美学的价值呈现起到了关键作用,并促成了后续管理规划对历史建筑的评估与管控。
 
除了包含关系,还存在并列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公园与建筑遗产相对独立。两者不是“宝石”与“戒托”、“主角”与“配角”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并通过文化遗产与自然环境的关联,成为有机的文化整体,即“历史环境”而被统一对待。

如新加坡市民文化区总体规划即体现了一种历史环境整体保护思路,规划保留了区域中的历史广场及公园、历史建筑,同时融入周边地带的绿化肌理与城市界面,形成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公共空间[4]。再以世界遗产厦门鼓浪屿为例,当鼓浪屿整座小岛被视为城市建成遗产时,它作为一种尺度较大的历史环境而存在,岛上的公园绿地、街巷广场、码头沙滩等公共开敞空间与建筑遗产共同成为鼓浪屿这一城市历史环境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