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视角下采石废弃地植被修复的5个原则

访问量:1贾绿媛
风景园林学视角下的采石废弃地

3.1 采石废弃地的价值重识

风景园林视角下采石废弃地植被修复四大原则的关系示意图
图1:风景园林视角下采石废弃地植被修复四大原则的关系示意图

人类的采石活动历史悠久。古代的采石场经过了千百年的开采,形成了斧砍刀削、钎痕与凿迹斑驳的开采面,以及大量的悬崖、险峰、石柱等奇观。从某种程度上来看,采石破坏后遗留下的岩壁、边坡以及地下水和降水汇集而成的水潭有着与自然山水相似的特征,是山水风景形成与营建的基本骨架[24]。

明清时期,中国一些历史上的采石场的景观价值就为人所识,经过人工风景营建转化成了远近闻名的山水名胜,如绍兴东湖[38]、番禺莲花山[39]等。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早期废弃采石场景观营建实例,包括建于1867年的巴黎肖蒙山公园和1904年开始修建的加拿大布查特花园,前者是一处地形丰富的田园牧歌式的城市公园,后者以丰富绚丽的植物主题花园而闻名于世。

因而,风景园林学视角下与复垦视角下的采石废弃地有着很大的不同。从风景园林学的角度看,采石后暴露出来的岩石节理形成了与原生地貌相异的景象[40],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场地的地形变化和景观多样性[41];采石废弃地虽然缺乏植被,但是现场留存的岩石和水体同样都是重要的景观资源,并非是要被取而代之的消极因素。因此,采石废弃地的现状岩壁、水体和植被需要在整体景观结构框架内进行评估,确定保留的部分和需要改变的部分,在此基础上决定植被修复的方案。

3.2 采石废弃地植被修复的四项原则

3.2.1 生态性

采石废弃地是一类占地广泛、生态受干扰严重的废弃用地,其治理焦点主要集中于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对此需要秉承生态的原则。但生态并不等同于大规模复绿,而应体现在修复技术、修复材料、修复代价以及修复后所产生的效益等各个方面[42]。

因而,在排除限制生态重建的干扰因子的前提下,应充分尊重原有的植被、山体、水域和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废弃地的水、土、肥等条件并选择符合生境条件的植被进行生态修复,促进废弃地从荒芜向稳定植物群落演替的进程。此外,采石废弃地的植被修复要减少人工对场地的干预,尽量选用干扰小的工程措施,更多地让自然“做功”[43]。

3.2.2 美学性

现有的修复技术大多源自矿山复垦学,而以景观游憩地为目标的采石废弃地植被修复,则需要坚持美学的原则。从风景美学的角度,一部分复垦技术因视觉效果差而不适合在风景园林项目中采用,另一部分需要结合景观工程措施进行改良后才能采用。对于本身就符合景观审美的采石遗迹,并不需要采用人工措施进行改变。风景园林视角下的采石废弃地修复,是要将其转化为一处可赏可游的山水风景,兼具生态、景观、游憩、科普等功能。

3.2.3 文化性

采石场是人类手工业和工业活动的产物,今天对采石废弃地的修复,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求,应当反映出其特有的文化价值。风景园林学视角下对采石废弃地的修复应审视其背后蕴含的历史与文化意义,通过植物的烘托、修饰以及山水意境的引入,将人文与自然相结合,使得修复后的景观是有记忆的和可被阅读的[44]。在中国特有的山水文化背景下,采石废弃地可以通过修复形成融合生态与艺术的山水美学文化空间。

3.2.4 经济性

采石废弃地上的景观建设比一般场地需要更多的经济投入,但通常此类工程并不会为地质灾害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制定额外的预算,因此采石废弃地治理、复垦和景观建设的费用需要包含在风景园林项目的总体造价内,采取的修复策略必须考虑经济性。

目前,裸岩修复的单位造价按照修复表面积计算,已经相当或者超出一般风景园林项目的单位造价;如果按照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悬崖和岩石陡坡植被修复的单位造价将会是风景园林项目造价的几十倍。因此,在此类项目中,应该以较低的投入、较小的工程量获得较好的生态恢复和景观效果。

常见问题(FAQ)

“风景园林学视角”下的采石废弃地与“传统复垦视角”有何根本不同?
根本不同在于“价值的重识”与“目标的差异”。复垦视角下,采石废弃地是需要被“治理、掩盖、复绿”的生态包袱,目标是恢复为耕地或林地。风景园林视角下,则将其视为具有潜在价值的“山水骨架”和“景观资源”,裸露的岩石、水体是特色而非负担。修复的目标是创造一个兼具生态、美学、游憩与文化功能的公共空间,如历史上的绍兴东湖、巴黎肖蒙山公园。
“生态性”原则是否意味着要追求全面绿化?其核心内涵是什么?
不,生态性原则不追求简单、盲目的全面绿化。其核心内涵是“尊重自然、低干预、促演替”:1)尊重场地原有的植被、地形、水文;2)通过最低限度的工程技术,改善水土肥条件,为植物自然恢复创造条件;3)选择符合生境的乡土植物,促进生态系统向稳定群落演替,而不是用高强度的工程措施强行覆盖植被。
如何理解“美学性”与“文化性”原则在修复中的体现?
美学性原则体现在对“视觉效果”的考量和“风景转化”的目标。即修复后的景观应是“可赏、可游”的风景,而非仅为功能性的复绿。文化性原则则强调“记忆的延续”与“意境的生成”。通过植物、地景的设计,烘托、修饰采石遗迹,将工业历史与自然山水相融合,使修复后的景观能被“阅读”和“感知”,成为蕴含人文意蕴的文化空间。
为什么“经济性”是此类项目必须坚持的关键原则?其核心要求是什么?
因为采石废弃地修复(尤其是岩壁)的工程费用极为高昂,通常是普通园林项目的数十倍,而项目预算往往有限。经济性原则的核心要求是“成本效益最优化”:即在有限的预算内,通过科学评估、策略性选择(哪些必须修、哪些可保留、哪些用低造价方法),以较小的工程量获得生态、景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避免不计成本、追求全面覆盖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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