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建设实践
“树艺工程,亦为市政建设之要素,于市容上卫生上,均处于重要地位,尤其在以风景明丽著称之杭州市,更籍此以资点缀……”[22]87民国时期杭州的绿化建设实践总体可分为3个历史阶段,其中正式建市后的10年间政府明确认识到了绿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城市风景的重要举措。
2.11927年5月前:初步启动时期
民国之初,杭州的绿化工作伴随旗营和城墙的拆除逐步开展。为开辟新市场,省民政司成立规划工程事务所,同年又于浙江省警察厅下设工务处专门负责实施[14]43,故杭州最早的城市公园(湖滨公园)和行道树均出现于此时(前者因政府意图加强未来商业中心和西湖风景的连接而开辟[19]101,后者则伴随着该处新马路的修建而产生[23]189)。工务处在1915年发展为省会工程局(次年被裁撤合并入省会警察厅)后,随着管辖范围的扩大,曾提出新建公园和整修名胜的计划,但因经费所限进展不佳[25],1925年其再次扩立后亦尝试拟定一些绿化方案,如《西湖造林试行办法》[26],但仍未得到实施。
总体而言,该时期的绿化建设仅在局部取得一些成果,且多因缺乏维护逐渐荒废。据统计,1927年前杭州园景树仅有365株,行道树也仅有2289株[27]7,山区则除丁家山和南屏山数处略有树木外,其余皆是童山濯濯。
2.21927年5月—1937年12月:蓬勃开展时期
1927年杭州市政府成立后,市工务局制定《杭州市工务局行政计划纲要》,专列“全市之设计”[29],提出了十分详细的实施方案。虽然百废待兴之下财政经费并不宽裕,但政府对于市容提升极为重视,认为“本市工务局最关切要”,因而在事业经费各项支出及预算中工务局所占比重较大,且逐年递增[30]。故较此前而言,这一时期的绿化工作具备良好的开展条件,主要涉及城市道路、公园名胜、山区林地以及生产绿地(图1)④。
2.2.1城市道路
建市之初,市工务局为便利交通,着手将市内道路“按照各地段情形”依次建设[22]85,行道树的栽植也随之提上日程。由于成立之初“尚未能尽合近代的科学方法”,该时期的行道树栽植积极借鉴西方建设经验,并逐渐探索出了较适合“浙省风土”的行道树树种应用类型和排列方式,提出“市街行道树以整齐为贵”[31]45-46。市道行道树的栽植工作在西湖博览会时期形成高峰(图2)⑤,白杨、枫杨、刺槐以及柳等树种[27]4-5被广泛应用于西湖环湖和东面城区道路(表2),其中亦不乏悬铃木、黄金树等外来树种[32]。该时期市道行道树均由树艺队专司管理[22]260。
至1937年,市区主要道路及环湖的游览干道均已种植行道树,故时人有云“杭市的道路广阔,道旁树木整齐,为国内其他各大都市所不及”[33](图3、4)。
至1937年,市区主要道路及环湖的游览干道均已种植行道树,故时人有云“杭市的道路广阔,道旁树木整齐,为国内其他各大都市所不及”[33](图3、4)。
此外,行道树的栽植亦涉及公路,由浙江省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进行,公路大多位于市郊,对于杭城道路“增美沿线风景”[36]亦起到了重要作用。
2.2.2公园名胜
市工务局设立后,考虑到公园名胜对市容观瞻的重要性[22]85-86,即着手开展园景树添植工作。首先于湖滨公园铺设花坛[20]90,逐年添植翠柏、山茶、碧桃、洋枫(鸡爪槭)等,而后栽植范围向西湖周边其他区域扩展,于孤山广植梅,中山公园(原名孤山公园,1927年更名)单独补植槐、海桐、月季等,并以麻栎等树种营造“中山纪念林”。此外,于三潭印月补植桃、梅、垂柳等,花港观鱼补植樱花[27]6-7。园景树同样由树艺队专门管理[22]260。
20世纪30年代以后,伴随着其他公园绿地的开辟[37](表3)和风景名胜点的陆续整修,园景树的栽植工作也在更大范围内开展,1930年为其建设高峰(图5)。
公园的绿化工作时常伴随着西方造景元素的应用,这在湖滨公园和城站公园等新建型公园的几何形式绿地和花坛中皆可窥斑见豹(图6、7)[35,38],而改建型公园则相对不显著(图8)[39]。
公园的绿化工作时常伴随着西方造景元素的应用,这在湖滨公园和城站公园等新建型公园的几何形式绿地和花坛中皆可窥斑见豹(图6、7)[35,38],而改建型公园则相对不显著(图8)[39]。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经济树种在园中被大量应用,如1930年中山公园曾大量栽植枸桔(枸橘),数量达1800株[40]。1937年市工务局拟定全市公园建设计划,意图改变公园绿地“偏于一隅”且“未能普及”的局面,但未能付诸实践[22]86。总体而言,尽管当时公园名胜面积较为有限,但已开展的园景树种植工作对于裨益市民身心、美化市容仍起到了重要作用。
2.2.3山区林地
西湖西南面集中分布着杭州城区面积最大的山地,市工务局设立后,造林工作被正式提上日程并分批开展。该时期拟定的《西湖造林计划大纲》对于造林树种、林种及伐期、年造面积、需用苗数等均有所规划,以期达到“湖山童秃区域,皆有树木掩盖”的目标[41]23。在清理官山、明确界址的基础上,根据本地风土、气候,“于山之上部,栽培松林(马尾松),腹部及山麓部分,栽植栎林(麻栎)”,其余辅以柳杉、刺杉、侧柏,香椿、枳椇以及部分竹类[41]9。
虽然已有造林计划,但前期由于干旱枯死、野火烧毁、人为攀损等原因,树木成活率并不高,其中1929年造林成活率仅有11%[42]5。直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造林活动达到高峰(图9),林木实际种植时常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既有因“数项树种各县产量不多”、苗木“黄萎无用”未能如数种植,也有为“增美临湖风景、弥补不足之数”添加其他树木种类[43]的情况。根据《杭州市政府二十三/四/五年西湖四山造林树种统计表》[43-45],一年生松苗和柏树的栽植数量远超其他树种。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造林工作已有较为详细的规划,同时在实践中又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实现了山体快速覆绿。
2.2.4生产绿地
生产绿地为绿化建设提供了所需的苗木资源,主要有花圃和苗圃2类,前者生产苗木用于山区造林,后者则繁殖草花,用于公园名胜布置。1927年市工务局在市郊弄口辟建苗圃,次年在局机关院内划出空地作为花圃,为市政府兴办园圃之始[23]166-177。
随着前述各类绿化工作的逐步开展,苗木需求激增,故生产绿地逐渐被增辟[46-47](表4)。由于土地资源不足,苗圃常短期租用民地或占用风景用地,如20世纪30年代初利用苏堤的土地播种育花(后因其辟为公园,圃地被迁至仁寿山)[23]177,[46]。
位于自来水厂所有地(曾因建造房屋暂迁至松木场)、观音洞和仁寿山等[47]处的苗圃均是如此。至1935年,市政府拟使用部分造林专款,购买“杭笕公路枸杞弄(枸桔弄)土地一方,约计面积三十六七亩”(约2.43hm2)作为苗圃,从而满足苗木供给,但未能落实。而花圃除政府建设外,亦有私人捐赠,如杭人张佐时将万菊园赠予市政府,园中有菊花品种五六百种[23]177。
位于自来水厂所有地(曾因建造房屋暂迁至松木场)、观音洞和仁寿山等[47]处的苗圃均是如此。至1935年,市政府拟使用部分造林专款,购买“杭笕公路枸杞弄(枸桔弄)土地一方,约计面积三十六七亩”(约2.43hm2)作为苗圃,从而满足苗木供给,但未能落实。而花圃除政府建设外,亦有私人捐赠,如杭人张佐时将万菊园赠予市政府,园中有菊花品种五六百种[23]177。
这一时期的生产绿地由树艺工人驻圃管理[22]260,虽然面积较为局促,且圃址常被迁移,但10年间共培育树苗667774株,其中包含观赏树苗613株和四季花草15000余株[22]87,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外购买花木的压力。
2.31937年12月后:破坏与短暂复兴时期
杭州在抗日战争中沦陷后,绿化成果毁于一旦。此后的绿化工作总体规模较小,大致经历2个阶段。
1)日伪市政府统治时期,伪政府1938年6月成立后下设含工务局在内的四局,战乱之中庶政停滞,仅于万松岭之阳和环湖各公园广泛栽植樱花这一“东瀛国花”[22]262。1940年因遵照中央法令,恢复1937年前的组织架构,缩减行政费,增加事业费[22]227,故绿化事业略有恢复。
2)1945年8月后,原市政府恢复,为“建设杭州新都市”[9]44,着手发展绿化,整饬市容,且随着1948年杭州市园林管理处成立进一步展开。然而,由于正值全面内战,民国政府濒临瓦解,绿化成果并不理想,许多计划亦无法实现。故这一时期虽然迎来了短暂的复兴,但无论是规模还是绿化质量均远不及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