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与讨论
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分析框架,以兰考县6个典型乡村为例,研究生态适应中乡村地方性景观分化重构的过程与机制,得出以下结论:
1)兰考县的乡村地方性景观分化重构的行动者网络过程分为县域集中性生态治理与适应、乡村地方性景观分化与重构2个阶段;
2)县域集中性生态治理与适应阶段中,县政府以共性的生态灾害治理为目标,使兰考乡村整体的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
3)在乡村地方性景观分化与重构的阶段中,乡村地方性景观类型分化为原生型地方性、拼贴型地方性和迁移型地方性,乡村土地利用结构、建筑分布格局、院落空间形态等乡村地方性空间景观出现对应的类型差异;
4)核心行动者与强制通行点演替、不同外部因素介入等使乡村地方性景观出现重构的阶段演替和类型分化,其中自然要素功能凸显,与人文要素共同塑造了地方性景观的演化特征。
从研究层面来看,乡村地方性景观重构面临的社会转型因素繁多,主体作用机制复杂,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视角考察生态适应中各类要素的动态联系具有必要性。乡村地方性景观生产是多元主体互动协商下的持续、不稳定的过程,任何外部力量的介入皆有可能改变其发展轨迹[30]。
在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双轴驱动下,乡村地方性景观的演化需要以人与自然的整体性视角,在多尺度系统开展不同区域层面、多元外部性环境下的中国乡村地方性景观的空间分化过程、动力机制和景观治理机制研究,还需进一步探讨不同尺度之间的联系互动。聚焦现实,不同地方性景观类型却体现出相同的宜居需求。
未来,乡村有机会充分利用经济发展要素,从单一的农业生产转向工业制造和旅游服务[31],城乡之间双向人口流动有利于乡村劳动力素质提升,进而带动新一轮的乡村景观重构;新型土地经营模式如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发展日趋完善,以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推动乡村土地利用模式转变。在此背景下,乡村的景观治理需要按照不同类型进行有序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