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体的景观概念与景观特征化方法
2.1“景观”的综合性与整体性
2.1.1“景观”的生态与空间意义:链接了“自然”与“空间”
景观作为“一个人们可感知的区域”,是自然(如地形地貌、土壤、生物多样性)、文化(如聚居地、土地利用)及感知和审美(如体验、联想、宁静、颜色等)相互作用的结果(图1)。“景观”的概念,链接了自然与空间/场所(space/place)[15],通过将自然的内涵内部化,强调了无论是何处、何类景观,均有其本质上的“自然属性”,即使是在城市建设区域。
概括而言,基于“景观”的视角解译广泛的国土“区域”,实现了3个维度的系统拓展:在横向维度,从高价值自然区域、优美区域的冻结式保护转向城乡全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动态优化;在纵向维度,多尺度嵌套的“子整体”概念提供了系统解构连续景观地域的方法与工具;在垂向维度,强调了景观的“厚度”,不仅应聚焦于地表物的类型与特征,也应强化对自然基底物质结构的理解(图2)。
2.1.2景观构成的多维属性:从地表空间到自然地质
一直以来,地表覆盖物,即土地覆盖或土地利用一直是城乡规划或空间规划的核心,土地利用分类构成了规划体系的基础语言,但土地利用本质上是单维的、服务于发展建设的功能分区[17]。而景观概念意味着将视角从地表拓展到自然基底,是文化要素、植被和土地利用、地质地貌等多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自然和历史作为已经存在的事物是城市化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并无法回避的2个基底空间[15]。在空间的生产过程中,不仅存在社会进程的重要作用,自然环境更是运作的物质前提,是空间的地理尺度。其挑战在于如何在当今全球化资本运作体系之下的城市化进程中,重新认识到事物存在空间的复杂性,重新建立“场所”之“社会生产”(societalproduction)与“自然空间状况”(natural-spatialconditions)的内在链接[15]。城市作为一个场所,不仅包含了社会生产空间,同样包括特定的物质条件,如土壤、地质、气候、植被等。
2.1.3空间范畴的扩展:从自然要素、生态系统到景观单元
生态系统功能的保护与强化必须从景观单元的尺度进行更为整体的思考和协调。吕一河等[18]指出生态系统和景观是构成地球表层系统的基本功能单元。生态系统与景观具有等级关联性,前者是构成后者的基本要素与重要功能单元,生态系统服务的多样性是景观多功能性的物质基础,从中可以区分3个层次的整体性:
1)独立的生物体和自然要素,如每棵植物、每个动物自身均是完整的有机体,水系有其自身的“蒸发-降雨”的水循环体系;
2)生态系统网络的整体性,乔根森(JorgensenS.E.)认为,生态系统是一个由许多生物体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整体,这些组分连接成一个互相协调、共同合作的生态网络,进而形成一个“超级有机体”;
3)景观地域单元的整体性,景观功能通过景观结构及镶嵌在景观结构之中的生态系统过程得以体现,景观呈现了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之后的结果,链接了“人与自然”,是比生态网络更为综合复杂的地域整体。
2.1.4多尺度的嵌套结构:景观系统的嵌套尺度与层级
景观作为一个整体又在多尺度嵌套的框架下运行。等级理论最根本的作用在于简化复杂系统,以获得对其结构、功能与行为的理解和预测。景观系统同样可被视为等级结构,即每个景观系统均由相互联系的亚系统(整体元,holon)组成,亚系统又由各自的亚系统组成,以此类推。
通过将系统中相互作用的景观组分按照某一标准进行组合,并赋予层级结构,进而在不同尺度与层级之间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嵌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