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盆景坠落砸坏汽车 赔偿修车费用7826元 - PenJing8
10楼盆景坠落砸坏汽车 赔偿修车费用7826元
2018-10-19 15:09:36  浏览:7
 案情简介
 
       钟女士租住在厚街镇三屯村某公寓。钟女士说,2017年7月13日14时45分时,她接到公寓房东的电话,告知她的小车被砸了。她随后下楼,发现自己停放在公寓楼下的小车,被楼上掉落的一棵粗大的发财树盆景砸在车顶处,车顶塌陷了,车后挡风玻璃也被砸得破碎,车内进水,内饰完全被水浸泡。
 
      钟女士说,她当时在事故位置往楼上看,只有10楼邻居黄某家的阳台上有种养植物。14时54分,她打电话报警。警察现场查看,在黄某家的阳台上发现还留有掉落的花盆底托。警察打电话给黄某,让其过去派出所协商处理,但黄某没去。次日,黄某让钟女士先不要起诉,说等车子修好再协商赔偿。同月29日,钟女士取回维修好的车。房东告诉钟女士,黄某发微信语音说愿意赔偿1500元,但又撤回了该微信语音。7月30日晚,钟女士打电话给黄某,黄某表示只肯赔偿1500元。钟女士没有答应。钟女士把双方的这段对话录了下来。

 
10楼盆景坠落砸坏汽车 赔偿修车费用7826元
 
法院判邻居赔钱
 
        2017年8月,钟女士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黄某,要求对方赔偿修车费用7826元、保险费600元以及误工费、材料费等共1.7万多元。钟女士说,她用去修车费用7826元。车辆的保险公司向她支付了保险赔款4342.1元。虽然尚未缴纳小车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用,但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用会上浮600元。
 
      黄某这回则声称,钟女士没有证据证明该小车被砸是他造成的,不同意作任何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钟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可知,钟女士和黄某就案涉车辆赔偿事宜进行过协商,而且黄某在录音中答应赔偿钟女士1500元。法院综合本案的现场照片等其他证据,采信钟女士的主张,认定是黄某家阳台的花盆掉落砸坏案涉车辆。黄某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于保险公司已赔付4342.1元,故钟女士的车辆损失还剩3483.9元,该款应由黄某支付给钟女士。钟女士对其主张的其他损失没有提供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黄某赔偿钟女士3483.9元。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释法
 
     (一)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受害人懂得收集保全证据,证实了真正侵权人,则应由侵权人即抛掷坠落物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律师提醒:维权交涉时应注意保存证据
 
     日常生活中,因为阳台盆景坠落砸坏物品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形,偶有发生。高空坠物导致后果严重的,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不可不谨慎注意。此外,受害一方在进行维权交涉时,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现场照片、赔偿协议或者相关通话录音等,以免时过境迁之后,万一需要对簿公堂,对方翻脸不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