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这两个盗贼不偷金不偷银 却偷了6棵盆景… - PenJing8|盆景吧
海宁这两个盗贼不偷金不偷银 却偷了6棵盆景…
2017-11-23 19:38:19  浏览:10
 2017-11-23 海宁微圈

偷盗者不偷金不偷银,偷了6棵盆景,偷回去呢也没有拿去转卖,而是藏在家中自己欣赏。
 
被告人郭某某,85后,重庆人,在海宁打工。今年5月8日晚上,郭某某拉上90后老乡陈某某,到盐官镇中新嘉苑偷盆景。一户被偷走2棵小叶罗汉松和3棵珍珠罗汉松,一户被偷走1棵雀梅,总价值6千多元。事后,盆景主人报案,两人被捉拿归案。
海宁这两个盗贼不偷金不偷银 却偷了6棵盆景…
 
法庭上,被告人郭某某辩称,当晚偷盗并非“蓄谋已久”。
 
被告人郭某某说:“晚上8点钟左右,我们到杭州去拿一个公司的原件。看过那个工地,我知道那里。当时在车里,我就跟陈某某说,这里是我们前几天来过的。”
原来两人导错航,导到了前不久去过的盐官镇中新嘉苑。郭某某平时酷爱花草,之前就看中了其中一户人家的盆景,想出钱购买,被主人拒绝了。这回再次见到心仪的盆景,就忍不住下了手,跟陈某某把盆景搬回了家。同伙陈某某辩称,自己并不喜欢盆景,只是“帮”了老乡一个忙。
 
 
案发后,赃物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海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公诉人: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六千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两人均犯盗窃罪,而陈某某曾在2016年12月故意伤人,多罪并罚。
 
法官: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被告人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