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绍兴盆景文化艺术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林管理部门、风景园林学(协)会,各会员单位、会员:
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进一步挖掘和弘扬绍兴盆景艺术,展示我盆景艺术水平,经研究,定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在上虞区举办2017年度绍兴盆景文化艺术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绍兴市风景名胜和园林学会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绍兴市上虞区盆景协会
二、展览时间:
(一)报到时间:11月2日
(二)送展、布展时间:2017年11月2日
(三)评奖、预展时间:2017年11月3日
(四)展出时间:2017年11月4日—8日8:00—18:00
(五)撤展时间:2017年11月8日12:00-17:00
三、展览地点:
上虞区文化广场(凤山路与公园路交叉口,详见附件2路线图)
四、展览规模及规格:
(一)参展作品约180盆,其中越城区40盆(包括市学会10盆)、柯桥区10盆、上虞区45盆、诸暨市40盆、嵊州市30盆、新昌县15盆。另外省级以上盆景展金奖、银奖获奖作品展示。
(二)作品规格:按大中小分类,原则上按3:5:2比例参展。大型:离盆面高度81-150cm;中型:离盆面高度41-80cm;小型(微型):离盆面高度40cm以下。
五、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30个。经专家组评选后,由市学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展览相关活动:
(一)邀请省风景园林学会、省风景园林学会盆景艺术分会领导参加展览,进行现场指导;
(二)邀请省级盆景专家现场点评、评奖;
(三)邀请市、区电视台、报纸参与活动;
(四)省级以上盆景展金奖、银奖获奖作品展示;
(五)盆景大师艺术交流,现场表演盆景制作、修剪;
(六)盆景及相关器材交易。
七、其他
(一)请各县(市、区)风景园林学(协)会、盆景学会积极组织参展,并于10月25日前将2017年度绍兴盆景文化艺术展参展回执(附件1)报组委会办公室任孝蓉。
(二)各参展人员交通、运输、住宿等费用自理。各区、县(市)派1人负责各自盆景管养工作。展览组委会负责盆景管养人员食宿,并适当补贴运输费。
(三)11月2日上午各县(市、区)领队在上虞文化广场召开现场会,布置相关事宜。
(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横街270,绍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府山公园内)
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人:胡建伟18158730112
任孝蓉、许佳囡85130867、13675753680,
传真85119515,QQ邮箱1069434611@qq.com
附件:
1. 2017年度绍兴盆景文化艺术展参展回执
2. 上虞区文化广场路线图
绍兴市风景名胜和园林学会
2017年11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度绍兴盆景文化艺术展参展回执
参展单位信息
参展地区
通讯地址
领 队
手机
现场养管人员
手机
运输货车车牌号
交易摊位数
参展作品信息
序号
作者姓名
作品题名
植物品种
作品规格
(长×宽)
备注
备注:1.由于市区货车限行,请各县(市、区)参展盆景于11月2日上午7:30前送达展览地点,如有困难,请务必将运输货车车牌号码填入上表,以便我们及时办理通行证。2.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办公室任孝蓉。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