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罗汉松遭盗挖 法院严惩不姑息 - PenJing8
100年罗汉松遭盗挖 法院严惩不姑息
2017-03-09 18:00:56  浏览:10
100年罗汉松遭盗挖 法院严惩不姑息

位于广西中部偏东的金秀大瑶山,是珠江流域重要的水源地,巍巍圣山,更是珍贵植物罗汉松生长的圣地。近年来罗汉松价格高涨,在市场上十分走俏。在高利的驱动下,被告人李海遂起歹念,铤而走险,纠合3人盗挖罗汉松3株,共计价值人民币14万元,造成恶劣影响。8月5日,金秀法院对李海等人的盗窃行为作出一审判决,李海等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件回放:2009年农历十二月至2010年农历三月间,李海伙同李城、陶秋伊等人出资雇请他人盗挖金秀县六巷圣堂山自然保护区内的罗汉松,疯狂作案3起,盗窃规模巨大。他们所盗窃的罗汉松中树龄最小的达240年,树龄最大的达630年,且作案手段十分恶劣,在第1、2起盗窃过程中,因罗汉松被人砍烂,出卖失败,李海等人便将罗汉松丢弃在深山中,后因无人养护,罗汉松枯死;在第3起盗挖罗汉松过程中,李海只因一株240年树龄的罗汉松根须太少,观赏价值不高,便将其任意丢弃,导致百年罗汉松错过培育时机,自然干死,他们的盗窃行为令人发指。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共同犯罪中,李海积极策划、踩点、组织民工采挖并联系销售,在该案中起主要作用,李城、陶秋伊起次要作用。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并结合《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李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0元,与前犯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李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被告人陶秋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罗汉松系珍稀植物,培育条件苛刻,生长速度慢,碗口大的粗干需百年才能长成,实属不易。而李海等人却疯狂作案,任意毁弃罗汉松,给金秀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因此我院对李海等人的行为予以严惩,从而严厉打击盗挖罗汉松的行为,并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唤起民众的保护意识,保护金秀生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