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的通知 - PenJing8
举办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的通知
2012-02-05 18:03:52  浏览:10
  举办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的通知

举办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的通知

     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定于2008年10月国庆期间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本次展览会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江苏省建设厅、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南京市园林局、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花卉盆景赏石分会承办。为弘扬中国盆景艺术,促进中国盆景事业的发展,组委会将精心组织,全力办好本次盛会。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将组织全国盆景精品参展,评比委员会主任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花卉盆景赏石分会副理事长胡运骅先生担任,并成立监察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全过程监督评比工作。

参展办法:

1、以城市为单位,由参展城市的园林主管部门或盆景组织统一组团报名,代表参展城市参加展览,每城市限一个代表团。

2、参展(评比)类型为树木盆景山水盆景树石盆景、微型组合盆景、观果类盆景。规格为大型91-120厘米,中型51-90厘米,小型16-50厘米。微型组合盆景由5盆(含5盆)以上盆景组合而成。

3、参展数量规定:各直辖市和各省会市15至20盆,各地级市10至15盆,各县级市5至10盆。具体参展数量,还可根据参展城盆景发展水平,经组委会核准同意后酌情增减。比例为大型盆景占总数30%,中型盆景占总数60%,小型盆景占总数10%,超过比例部分只展不评。

为确保展会成功,组委会拟于2008年4月在南京召开筹备工作会议,届时下发正式邀请书、参展办法及参展报名表,具体通知另发。

请各参展城市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本通知的参展确认表寄回或传真给第七届中国盆景展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巷1号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

邮编:210009

电话:025-86022027  025-86022028

传真:025-83363475

联系人:杨杰  郑桑  戎飞霞

为保证展品质量,请各参展城市进行展前选拔,选出精品参展,并请将精选出盆景照片,于2008年6月底前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并请注明树种、尺寸等,报组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