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中的立意构思、因材施艺、因材造景,塑造出动人感人的艺术形象,无不是苦思经营之果,心路艰辛旅程的汗水结晶。
一是突出了形式服从于内容的创作原则:
二是体现了矛盾统一的辩证规律。盆景中的章法布势就是讲究形式美的问题,当然如果构图脱离了所要表现的内容,就会陷入形式主义之中。古人常说:“意在笔先”,或说“必先立意,而后章法”,这都包含着内容决定形式的含义。山水盆景中的全景式构图,如主山雄踞其中,凝重威武,有迫人的气势;那平远式构图,渺渺云烟,峦石有致,空灵俊逸,极富情韵。
树木盆景中的众多样式态式,或挺拔、或斜倚、或悬挂、或奔腾……盆景人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的构图规律与方式,将国画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的优良传统发挥得淋漓尽致,既丰富了中国盆景的表现方法,也丰富了我们的文化。
树木盆景中的众多样式态式,或挺拔、或斜倚、或悬挂、或奔腾……盆景人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的构图规律与方式,将国画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的优良传统发挥得淋漓尽致,既丰富了中国盆景的表现方法,也丰富了我们的文化。
三、传移模写。即写生和临摹作品。传,移也,或解释为传授、流布、递送。模,法也,模仿。此“六法”之一,表明古人对这一技巧与事情的重视。临摹不是绘画的目的,临摹是为了更好地创作而进行学习的一种手段、一种过程。在继承前人的成果上,学到精华,抛弃糟粕,修正缺点,传移艺术的真正精髓,于整个艺术评论与创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盆景实践中,前人总结幽的优秀技法与“天人合一”的自然宇宙观很值得我们学习与传承,尤其是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哲学、文学、美学观及美术理论,都可以有选择地为盆景艺术而用。在摹仿名家的作品之时,求其法度,知其胸臆,以其规矩,而抒写自己之性灵,以“有法”为首要条件,以“法备”为要求,活学活用,达至“法为我用”,不致“我为法役”,尊重传统,发扬传统,最后寄寓创新。
传移重点在“移”字上,是“师心独见”之“移”及“模写”,则能新奇。刘勰在《物色》篇中精辟论述:“莫不因方以借巧,即势以会奇,善于适要,则虽旧弥新矣”,“因革以为功,物色尽而情有余者,晓会通也”。可见“传移模写”不仅仅是一种学习技巧的方法,而是与“气韵生动”相对应的传承优秀及“创新”之必备,若无创新,生动气韵何以来?
观前照后,“六法”实应为整体把握。其内在逻辑关系分析如下:
一、从“气韵生动”到“传移模写”的顺序分析中,可知是从整体到局部再到整体的过程。作用于欣赏者,乃观画的标准;作用于作者,乃学习的阶梯。
二、“六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分割。其结构:“气”、“骨”是绘画美学之本,“形”、“彩”、“位”是美相的具体表现,“移”而“变巧不竭”是绘画艺术的传承与仓JJ斯。三、最高层次“气韵生动”因形而立,因象而生。形象的塑造不能没有构图之意、技巧功力、风骨情采。后五法又离不开气韵生动,否则,作品也就成为缺乏灵魂的纯技术性的东西。
气韵与骨法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气韵给人感受,骨法是在表现。两者又“应物”方能成立,象形的种种发挥又与随类赋彩互为一体,共同塑造以表现事物的精神实质,并非“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简单,这里谢赫的“彩”似乎又通“采”,主取“风采”,是由观而感所得到的审美印象、审美情采,是“气”、“骨”、“形”之后合三者而言“采”的审美观照的综合。从一法到四法是生命整体的呈现,而如何安排好这生命的位置,也需要作者苦心经营,费心费力。
作品的纵横变化、灵动生韵的协调美、和谐美,无不关系到作品的整体美。最后一法“传移模写”是作者读画所思的表现,是对经典的反思与今日的对照,没有学习何来发扬?没有继承谈何创新?无创新之意,无风采特立,生动气韵又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