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师执业注册制度
风景园林师执业注册制度并非只是风景园林行业的普通制度之一,而是基本制度[19-20]。如果风景园林学有2条腿,执业注册制度必是一条,另一条是人才培养。一方面,风景园林师执业注册制度确立的是由注册考试和职业资格所建构的知识技能体系和行业门槛。在教学体系不健全时,它提供了面向应用的规范性知识、支撑专业、锚固学科。另一方面,它也是对专业人士与权威的尊重,保障实践领域的专有和实践主体的权能。
当年,美国的《环境政策法》规定,所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事项都要向环境设计专业人士咨询,这极大促进了环境设计学在美国的发展。并且,美国大多数州颁布了执业注册法,不仅用法律维护知识权威,还在一定程序上保障了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建立我国完善的风景园林师执业注册制度,必要且紧急。


执业注册制度的缺位,既造成对专业广泛的误解——风景园林没有自身的核心,谁都能做,更使得行业鱼龙混杂、参差不齐、领域不明,进入“低价竞争-低质服务-低劣产品”的恶性循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国的风景园林行业错失了确立执业注册制度的机会。建筑、规划、环设、艺设、农林等专业人员,都可以无门槛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
一旦有注册考试,无论是地质学、土壤学、生态学、植物学、自然资源学、历史与理论等知识谱,还是概念设计、总图、空间结构与功能设计、场地与竖向设计、种植设计、工程设计等专业能力,抑或是设计价值观、认识论、方法论等哲学思辨,都对从业者有很高的专业门槛。
从业者既要融贯基础知识,又要兼具规范性、应用性、创造性的规划设计能力。总之,风景园林师执业注册制度可为学科和行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