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涨海连天、聚沙成坦(秦至隋唐)
环境:南北朝时,今番禺沙湾以南区域“地多边海”[16],沙湾以南未见有居民点的记载。唐时,不乏“州之南境,张海连天,毒雾瘴氛,日夕发作”[17]和“广之属郡,潮循多野象”的记载[18](图5)。
人群:汉昭帝时期(公元前86—前74年),有关吴霸族人在番禺之西江浦垦殖的记载,以及顺德逢简乡碧梧村和龙潭乡等地汉代遗址发现,清楚地反映了汉代对珠江三角洲的开发[19]。
建筑:据考古资料证明,这一时期沿河湖、江海地区存在简陋的水上“干阑式”桩上建筑。唐起逐渐出现了使用木、砖、瓦、灰、沙等材料修筑的民居,为台基、屋身、屋顶三部分组成,建筑材料使用日渐广泛。
聚落:这一阶段由于潮田废复不常,捍护田地也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人口密度低、人群分散、房屋简陋,没有形成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群体意识。
堤围:唐代土地耕作尝试属于初级阶段,人们为应对潮、洪等自然灾害,便在丘陵边缘的区域建造“秋栏基”,是一种分散、矮小的截水泥堤,这一系列活动为宋代堤围兴建提供了基础[20]。
农耕:原住民的耕地空间因迁徙而受到压缩,从而促使他们朝沿河低洼地带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据推测此时的农业类型属于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的“潮田”,尤其是靠近丘陵边缘和三角洲顶部的位置。
水利:对于围垦刚刚起步的沙田来说水利建设还没有开展。
2开挖河涌、筑堤围田(宋元时期)
环境:随陈村水道、潭洲水道、顺德水道带来的泥沙,在紫泥、沙湾以南沉积,加以有潭洲、黄阁一带丘陵的阻挡,使沙湾以南大片坦地迅速形成耕地。如《番禺县志续》(1931年版)可证实鱼涡头、榄核一带已经淤浅成田[21]70-74。沿海平原、浅滩、海中沙坦不断浮出水面,呈点状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图6)。
人群:一方面,宋大量移民南迁至沿海地区定居,土地和粮食问题随之凸显;另一方面,历史上出现了疍民的记载,其源头可追溯到古代岭南越族[22]。陈序经在《疍民的研究》中提及经由汉唐到宋元,疍民的初具规模,并分布在广东沿海一带。
建筑:相较于唐代,原住民增加使用铜、铁等建筑材料建造房屋,木雕、石雕也相应丰富。
聚落:有了堤围的防护,水棚沿岸聚集。据史料记载南宋时期,南海县集中分布了一些村落,罗格围“是时沿水而居,几同泽国……兴筑基堤,袤长十余里,堤内沙洲数百遂成沃壤”[23]。
堤围:宋代引进“圩田技术”,筑海围田、筑海围塘成为生产劳作的主要场地,河涌与农田系统交错并置[24]1-3。如《罗格围围志》述:“河床高积,水势加强。”原有低矮的石基防洪能力欠佳,故此元代对旧堤“扩大围之范围,并加高培厚”。
农耕:耕地面积大为扩大,且有堤围捍水护田,捍卫农田面积达24322hm2,“潮田无恶岁”,因而粮食生产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水利:随着珠江三角洲平原的发育,耕地面积不断扩张,致使原有单薄的堤围在没有维护的情况下积弊日深,丧失防御能力。此时的水利系统,仍是以堤坝防洪为主。
3疍民浮居、草长坦高(明代)
环境:珠江上游地区不断开垦、河流泥沙沉积引发河流水患,在明代短短的二三百年中,西、北江三角洲前缘已经推展到磨刀门口附近。《珠江三角洲农业志》载沿海的黄杨山、竹篙岭、五桂山和南沙等岛屿,与三角洲相接,老沙成型,新沙围垦进入高潮阶段(图7)。
人群:明洪武初年,对疍户进行编户,立里长,属籍河泊所。近海的疍民、游民被招募至新沙进行垦殖。清康熙《番禺县志》载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香山县(今中山附近)已有2620户“疍民”安居[25]。此时疍民要素被纳入沙田文化景观系统当中,为清代陆上疍民聚落的形成提供了人口基础。
建筑:草棚零星地分布在堤围之上,书中载“以二月下旬,偕出沙田上结墩”,“墩”即是简陋的茅草屋[26]51-53。疍艇可居、可用,成为生产、生活、通勤的唯一工具。
聚落:明代洪武初年,聚集在沙田的疍民,逐个编户、立里长,属籍河泊所,且不能上岸居住,他们被视为化外民族长期受到大宗族压迫,漂泊为生,形成了以舟为居的水上聚落。
堤围:宗族对沙田的开发进入主动开垦阶段,由外圈围筑向内生成次级堤围,呈现出秩序性,总长度已达220399丈(734.66km),约共181条。随着里甲制推行促进了宗族的规范化,制度化[24]22,沙田筑堤形成了“私基以起,逐后村族日众,联全组织,扩大圈筑,遂成公基,进而联防合作之统筹”,而联筑成大围的局面[27]。
农耕:据司徒尚纪在《广东文化地理》中大致统计,耕地围垦部分已达万顷之多。沙田人民不断尝试新技术增产增收,如桑基鱼塘应运而生,逐步呈现出沿海特色的农业景观,至明中叶广东稻作经济文化达到兴盛,但随后逐渐走向下坡[28]。
水利:明代水利建设已经广泛而较大规模地发展起来,包括修筑堤围、陂塘、沟渠,以及排灌、防洪、去卤等建筑和设施,用以保障农业生产。
4涌边茅寮、稻田广袤(清代)
环境:明代经过人工围筑,大面积沙田在海中浮现,河汊、海滨、滩涂和沙坦等都成为珠三角地区的主要土地形式[29]。清初,海岸线已经推移至高栏、三灶,大、小横琴,香洲一线。据记载,蕉门“门口外沙积甚宽”,横门“口外浅沙甚宽,口外有横洲、蚁洲、马尾洲诸岛等[30]”(图8)。
人群:清咸丰《顺德县志》有记载:“县境疍民,约共五千余户,其人生长海澨,芦荻为邻,尽室篷居,以生以育。”而后清末颁布法令,允许疍民上岸陆上定居[31],疍民大规模地在沙田繁衍生息。
建筑:清代沙田地区陆地空间面积增加,围内土地逐渐抬高,陆上空间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临水的木构建筑如茅寮、水栏等沿河涌排布,建筑相隔数米避免火灾,并逐渐呈现出聚落化的特点[32]。
聚落:清雍正七年(1729年)政府废除疍民“禁止上岸”的条例,疍民得以上岸。从《番禺县志》的舆图中,在位于石基围、虾富沙、南涌围和滘尾等位置,沿河涌顺水而居分布着房屋,与今日的空间形态是一致的。
堤围:清代堤围修筑时间短,堤围没有整体规划,其范围大致在佛山涌附近,平洲水道两岸和桑园围内九江一带。清宗族对沿海沙坦的围垦达到顶峰,无论是数量、技艺、速度都达到历史之最,堤坝的职能分工也越发明显。
农耕:清代的沙田系统开发已臻成熟,农田逐渐旱地化,围垦业、养殖业等不断发展,呈现出以疍家人民为劳动主体、农田基础不断衍生多种水田形式的耕海文化景观,主要种植稻谷、莎草、甘蔗、慈姑、藕,以及养鸭等。诗句“民淳俗俭自可喜,且令瑶蜑(同疍)操耕黎,曾闻千夫割紫泥”,正是反映疍民上岸从事耕作的场景[33]92-93。
水利:清代以来,形成了基高塘低,以外围江河水系、河涌、水塘、闸窦为层级的水利系统。河涌是围田之间用于排灌的沟渠,闸窦在各层级系统之前起到开关的作用,控制蓄泄,闸窦日常控制河涌内河水流量,并作为运输通道,以及水循环的渠道[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