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
GFA的开发与应用经验表明,评估工具是一种可行的绿地质量管控手段。GFA作为工具在操作层面以“绿旗奖”评定为抓手,实现对“建成”绿地质量的管理,但保障GFA发挥实效是一个系统工程。成功后的GFA已融入英国政府规定的绿地标准编制过程,实现了对“未来”绿地建设的引导,即GFA的质量标准(质量指标与评估方法)已经成为编制绿地规划标准文件过程中评估现状绿地质量的国家级标准[18]。
在绿地质量管理方法的技术层面,我国也可以开发、应用(试用)类似的工具,设置相应的绿地质量奖、配套运营(管理)机构及奖惩政策,促进我国建成绿地质量的提升。工具成熟后,其质量标准同样可以成为我国城市绿地规划编制过程中评估现状绿地质量的技术标准,其评估结果也可以成为约束或引导我国未来绿地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比我国与英国的绿地管理体制,利用评估工具将质量管控纳入我国绿地建管工作不存在障碍。
GFA作为英国国家层面推出的绿地质量管理工具,其实施(运营)过程采用的是各级政府主导、合作伙伴(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等)深度介入的模式,建管和奖励性资金的来源多元。而我国绿地建管工作的行政主体是各级政府中的相关机构,绿地(居住用地附属绿地等除外)的建管资金基本上来源于财政拨款。因此,若通过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质量评估工具的开发、试点应用及推广,我国甚至比英国更具有绿地管理体制上的优势。
GFA在工具应用方面有如下细节值得借鉴。
1)灵活多元的质量指标。国家级工具的质量指标是理想标准,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使用或结合本地情况因地制宜调整。
2)多主体参与评估工作。适度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推动探索适合我国社会组织、公众等多主体自下而上参与绿地质量评估的方式与模式。
3)专业化的评估工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评估工作人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质量评估信息(指标)的准确采集与客观评判。
4)多方位提升评估工作效率。通盘考虑评估周期、流程、指标、方法与标准,以减少实际评估工作中的阻力。
5)量化评估实施的隐性收益。市场经济背景下,货币化绿地质量提升带来的隐性收益能够提升绿色话语权,为绿地这一特殊公共产品的发展夯实经济基础。
GFA在细节层面也存在不足。1)工具开发方面。(1)工具适用评估对象不明确。GFA开发之初没有限定适用对象(涵盖英国《导则17》全部绿地类型),导致其质量指标虽然很“全面”(维度多),但质量区分度并“不好”(具体条目少)(表1)。
许多类型的建成绿地(如墓园等)或小型绿地虽然很好地满足了在地居民的休闲使用需求,但是由于满足质量指标的条目较少,致使无法通过GFA评估或直接放弃申请GFA评估;同样的原因也导致地方政府在编制绿地规划文件的过程中,使用GFA评估现状绿地质量时遇到“误评”或“难评”的问题。我国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绿地的休闲服务供给能力同样存在差异,因此应当开发类别化的质量评估工具,保证评估工具更好地发挥管理建成与未来绿地质量的作用。
(2)工具适用目标人群考虑不全面。GFA不区分适用目标人群,但面对我国城市绿地主要使用人群为儿童、老年人的现实情况,以及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开发相应工具时,绿地适宜儿童、老年人休闲使用状况的考量应当体现在质量指标内容或权重上。
2)工具应用方面。GFA信息采集仍以传统现场纸媒记录为主,而我国在应用评估工具时,应加强移动设备与电子问卷或专用程序等新技术的使用,利用在线景观和网评信息等数据,提高信息采集、整理与分析效率,减轻评估工作的压力。
虽然以GFA为代表的英国绿地质量评估工具为我国开发与应用绿地休闲使用导向下的质量评估工具提供了有益启示,但是休闲不是绿地的全部功能,开展绿地景观、文教、避险、生态等功能的质量评估方法或工具研究同样重要,研究成果将为全面管控我国绿地质量、促进我国绿地建设的全面提质提供重要支持。
注:文中图片除注明外,均由作者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