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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意识下的3个城市微更新意义
2023-09-22 21:37:40  浏览:0
共同体意识下的城市微更新意义
 
4.1实证总结
 
东明路街道社区花园建设实验(简称东明实验)以探索居民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形成机制为主线,根据社区花园的公共性及其之于利益相关者的共有性,采用参与式社区规划的方式在空间实践上激发出居民的自主性、主体性,本质上是通过民间力量来自我赋能、提升公共空间自主服务的一种方式。

共同体意识下的3个城市微更新意义

在行动结构设计上,东明实验遵循“意识认知—实践转换—情感反馈”的居民共同体意识形成路径,前期对参与式社区规划的多方宣传及针对多层级的社区规划师进行赋能培育,中期以“点—线—面”逐步铺开社区花园参与行动及街区共生计划,后期对“认同感—归属感—使命感”3种社区意识进行递进锚固,在花园实践中完成居民自主意识的萌发到锚固。依据对参与行动居民感知调查的结果显示,居民们实践后提到社区花园时的关键词前五名为参与、社区、公众、花园、自由,其他提及较多关键词诸如花园、自然、居民、空间等,描述心理感受的关键词包括和谐、舒服、美好、整洁等,均凸显出居民对于社区认知及情感的转变(图5)。
 
东明实验以参与社区花园建设引导居民们达成“自我救赎”,即从一个被服务的“消费者”的身份中解放出来,成为公共空间中的自我生产者。同时,这种生产性需要建立共治的秩序和组织,推进更大规模的行动,实现边界的突破和跨越,进而深度影响并产生“以人为本”的社区规划,形成共同体。
 
4.2共同体类型研判
 
社区共同体意识意味着清晰的共同愿景,目标明确更有利于空间更新设计目标的达成,其最终目标是形成以共同目标为导向、可以统筹引领发展的共同体。东明路街道居民经过全过程参与社区花园营造,影响基层治理共同体中空间建设上的利益来往、空间使用上的情感共鸣、空间管理上的价值共享和空间维护上的生活共同性;呈现4种不同层次类型的共同体意识体系,即“利益共同体意识、情感共同体意识、价值共同体意识和生活共同体意识”的四位一体共同体意识。故而,本研究认为以社区花园为空间载体开展的城市微更新中治理共同体的类型可依据4种意识大致分为: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及生活共同体。
 
1)利益共同体以共益的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对产权、所有权等物理权属的厘清,到公共收益、维修基金等财产收益和经费的收支与使用,更好地履行业主或居民的权益。例如三林苑美丽家园改造之公共空间更新案例③中,居民共同制定原荒废架空层空间的功能分配和使用规则,推动、促成多元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商合作,直接影响了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的方案。
 
2)情感共同体以情感归属及认同为基础,即通过共建社区花园或参与式社区规划④,自发进行社区未来愿景谋划而与合作者熟悉起来并建立的情感关系,随着事件和时间的发展而深入,最终形成牢固的信任关系。
 
3)价值共同体中的“价值”指向意识形态,即社区精神与文化属性(如社区口号、标识及社区品牌等)。如在三林苑案例中,居民社区规划师自主发起社区口述史工作,将架空层的一部分作为社区博物馆,在完成历史、文化属性沉淀之后进行口述展示,开启价值共同体的意识链接以期未来指引社区发展。
 
4)生活共同体基于日常的公共生活的场景,包括与个人和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公共空间场域品质维系以及公共设施的修缮、维护。城市社区生活共同体具有典型的消费社会特征,而乡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则是生产与生活紧密结合的共同体。在上海社区花园微更新特别是东明实验探索中,研究团队通过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形成类似花友会、绿植队等社区在地组织,产生除园艺兴趣之上的治理自主性,进而通过科普、展览、讲解服务等带来价值收益⑤,这些收益成为一种生活之上的再生产,实现生活与生产的多重协同共生。
 
 
4.3社区-街区发展共同体的必然趋势
 
笔者基于以上研究发现,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在社区层面最终有一定概率合体,形成社区-街区发展共同体。在2016年创智农园实验⑥中,居民作为社会力量的主体,通过社会组织动员与培育形成社区发展共建方,已被证明为有效的社区开发共同体模式之一[1];东明实验中更是出现了系统性、内生性的街区发展共同体。如2022年底,针对2023年街区发展社代会⑦提案中,凌兆一村居民区超过25位居民接龙支持将社区外靠近中环路的荒废空间激活成社区口袋公园的提案,基于对发展的共谋,居民们通过“随申办”进行人民建议、金点子等诉求提交,并积极谋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更高层级的公共权力代表的沟通提报,实现更广域的资源统筹和发展指向。
 
街区发展共同体超越了居住小区,更加关注资源的统筹,有更强的在地属性,这种在地共同体会把利益关注情感投射到“附近”以达成邻里关系的重新建构,更具自组织特征,同时可以有效减缓城市更新的士绅化。自2022年行动中看到共生价值起,东明实验的重点已开始向街区发展转移,社区-街区互动的共生联盟正在形成,将孵化多方协商的提案计划,提交至社代会、党代会,推动共生联盟在街区治理中的枢纽作用。
 
街区共同体对于社区规划的反馈机制作用于规划设计全过程。针对小体量空间,街区共同体可以自发进行系统资源调配,实现自主规划设计、营建实施和运维管理,自发进行社区开发合作;针对复杂空间项目,街区共同体可以共识的引领性实现主导,采取有效措施购买专业力量,形成不同空间尺度下共同体反馈机制的理想范式。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街区共同体有助于实现基层放权,完善组织和制度化建设,实现更大范围人群“家门口创业”;对于居民而言,则是更有机会参与到社区更新中,塑造更美好的生活[18]。
 
5结语与展望
 
以东明实验为例的街区共同体共生计划是一场空间共治的先锋实验:街区共同体是促进街区发展的增长联盟,作为社会实践探索,希望以此推进城市更新、城市治理、社区共同体培育、公众参与的研究。共同体由街区共创人结盟而成,包括社区居民、商户、政府人员、学者、驻区单位代表等。联盟聚焦街区发展的方方面面,包括街区的发展规划、环境提升、业态提升等;其目标是开放融合政府部门、社区企业和社区居民等力量,将社群多方诉求转化为街区发展的动力,共同促进街区发展。街区共同体的组织实体是街区发展中心,将成为街区多方主体的共治组织平台,锚固多方主体,促使街区共生的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共同推进街区发展。
 
综上,针对城乡居民基层治理中难以形成共同体意识之问题,东明实验基于居民参与式社区规划更新行动,研究在空间之上共同体意识形成情况,即通过实证案例验证参与行动路径促进意识形成的可行性及意识对空间的反馈作用,为优化城市微更新中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方法提供了工作模式参考。当然,这些实验还有很多正在进行当中,尚待进一步的验证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