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常州市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奋力推进“532”发展战略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本研究介绍了常州市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实践做法,指出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林长制工作提出思考,以期推动林长制深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森林、湿地作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记就林草湿工作和生态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探索建立林长制、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1]。2020年实行的《森林法》表明,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需要建立林长制。
常州市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奋力推进“532”发展战略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长制和林业重要决策部署,努力谱写常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篇章。2021年9月,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林长制建设,是江苏省范围内第二个出台该意见的地级市。这充分体现了常州市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求的决心,也是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常州市推进林长制的实践做法
1.1明确目标任务
常州市大力推进植树造林,重点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拥有溧阳天目湖、金坛长荡湖等国家森林和湿地公园。2016年成功创成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全市生态保护压力增加,存在森林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造林绿化空间不足、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等突出问题,面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推行林长制势在必行。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常州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2023年发布的林长制工作要点指出,深化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林业灾害防控能力,加大对森林、草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到2025年,常州市预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333hm2,确保无大的森林火灾发生,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6%以下,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不发生重大毁林、破坏林地等案件。
1.2构建组织体系
一是分级设立林长。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级林长。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设立各级林长1226人,其中市级3人,区级48人,镇(街道)级151人,村(社区)级1024人。自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进以来,常州市级总林长每年组织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林长会议,每年开展巡林调研,各级林长齐抓共管,带头履行好林长职责,坚持开展常态化巡林。二是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成立“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市(区)、各镇(街道)均成立了林长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立了林长、副林长。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是全市林长制工作的总指挥和总督导。镇(街道)以上(包括镇、街道)各级林长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林长制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1.3建立工作机制
常州市林长办设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市级林长制具体工作,做好市级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了市级总林长确定的事项,印发了《常州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林长制工作督查的通知》等各类工作要求,制定了《常州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常州市林长巡林制度》《常州市林长制市级督查制度》《常州市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4项制度,出台了《常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签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上下衔接、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保障林长制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规范高效运行,长久发挥作用。通过有关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森林资源概况,负责的林长、护林员和督导电话等信息。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级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723块,接受社会监督。
1.4组织宣传培训
通过广泛宣传,让大众了解林长制、支持林长制,发动群众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了“常州市实行‘林长制’市民调查问卷”,在“学习强国”平台发布《江苏常州:保护森林资源,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宣传信息,召开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常州市林长办举办了全市林业技术培训会、林长制工作培训班,组织学习兄弟市及全市先进板块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总结,提升各级林长和林长办履职能力,重点加强对基层“一长两员”队伍的宣传培训。开展深化林长制改革系列宣传,积极争取各级主流媒体支持,积极报送林长制创新做法、优秀成果以及基层林长在履职尽责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大力宣传报道林长制改革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林长制社会影响。常州市也明确,将对照《江苏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激励评选,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落实奖励政策,鼓励地方争取。
1.5加强运行保障
各地认真执行林长制各项制度,适时召开区级工作推进会;统一规范各级林长巡林记录,建立档案信息存档;积极争取,统筹安排,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专项经费。全市乡镇级林业相关工作分别归属于中心所、农村工作局、建设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各镇由1~2名林业人员承担,主要负责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持续提升基层林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完善以村级林长、网格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基层林业资源管护队伍体系,改善护林员履职条件,提高护林员履职能力,夯实基层队伍体系架构。常州市金坛区林长制信息化平台(一期)能够实现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林地一张图应用等网络化实时监督管理;溧阳市林长制智慧平台综合了林长巡林护林、林长履职、考核激励、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执法、行政审批等多种功能,能有效提高林业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溧阳市林业资源管理能力及整体信息化水平,推动溧阳市林长制工作信息处理和统筹管理实现“一条线、一张网、一盘棋”;常州市经开区遥观镇在全市率先推出首个数字化“巡林日志”———“绿盾”,助力实现林业资源智慧化网格管理。
1.6工作创新情况
部分板块创新“一长多员”网格化管理体系等各类部门协同机制,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常州市天宁区在全省率先推行“田林长制”,致力打造森林资源管护新模式,成立“监督员+宣传员+护林员”三员队伍。天宁区探索建立全省首个“固碳基地”,“固碳基地”一期由天宁分局联合天宁检察院、郑陆镇共同打造,是多元化生态修复的创新之举。2023年,天宁区通过土地全域综合整治,有序腾退“危污乱散低”工业用地,新增规划林地22hm2,规划建设第一期“固碳基地”。基地内形成“四季常绿、色相季相分明”的特色景观,沿河设置“十里桃花长廊”;以发挥扩绿增汇生态功能为主,结合观赏、游憩、服务、宣传等林下功能为辅,积极打造苏南生态新模式。天宁区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切实将“林长+”这一部门协同制度进一步延续。此外,天宁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配合,联合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多板块多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生态安全屏障大局,严惩涉林违法行为,实现固碳增汇强基,持续擦亮林长制碳汇品牌。钟楼区创新“三长一防两员”协作机制,构建了区、镇、村三级“三长一防”对森林湿地资源的立体化保护体系,通过“两员”解决了森林湿地资源的“最后一公里”。

2存在问题
2.1造林绿化空间拓展难度加大
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市可用于造林绿化的地块越来越少,造林空间越来越难拓展。一方面要严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好粮食安全,另一方面又要合理解决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不断“挤占”林地等重大问题,“树往哪里种”的问题日益凸显。全市造林绿化的主战场已转入沿路、沿河、沿湖、沿江、沿村庄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边缘隙地,森林资源增长面临空间受限、施工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等诸多挑战。
2.2部门协调沟通机制不完善
林长制需要资规、生态环保、住建、城管等多部门齐抓共管,但在实施中往往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等一些问题,如何协调好各部门林长制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磨合。有的甚至认为林长制就是林业部门的工作,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重形式、轻落实。推行林长制由林业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部门协调沟通和齐抓共管还不到位,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合力还未完全形成[2]。
2.3基层林长制工作有待加强
部分林长对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脆弱形势认知不足,林长制工作体系运行实践性不够。区级林长会议等履职制度执行未完全到位,谋划推动林业重点工作、解决林业难点问题不主动。区级林长办参谋助手、统筹协调、跟踪督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2.4群众的认识性不到位
群众一般觉得林长就是负责整个森林资源管理的,“林长制”的概念、目标任务仅被各级林长了解认识,群众并未真正了解林长制的真实内涵,因而群众参与度普遍不高[3]。
3思考建议
3.1生态优先做好“增绿、用绿、护绿”文章
整体推进与精品示范相结合,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山荒地荒滩、边角地等宜林地块开展造林绿化;规范开展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建设,加强房前屋后等四旁植树,着力构建树种多样、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屏障,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生态示范工程。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把生态建设和造绿富民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工程造林和社会造林,持续增加森林资源。同时,运用市场手段,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业主导产业,加强林下产业与市场的对接,农户与龙头企业的连接,带动林农富起来。切实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管理和依法治林工作。
3.2合力攻坚确保林长制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发力。进一步实化部门协作,优化联席会商、信息共享、共保联治等协作机制,落实毗邻地区协同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林长+”新机制。各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担好推行林长制的部门责任和行业责任,在林长制工作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林业部门及林长制办公室要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以清单式、项目式明确各级林长和部门年度目标任务,抓好林长制运行调度督促,推动区级林长办进一步发挥参谋协调作用;运用林长制这个抓手,加强沟通协调,与各部门积极对接配合,一起解决好林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3进一步压紧基层主体责任
进一步压紧基层林长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林长巡林、林长会议等基本履职制度,切实抓总、解难、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不断完善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办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加大对基层林长工作的培训,针对当前林长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开展培训,加强对各级林长业务能力培训、林业法律法规培训、森林防火应急知识培训、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知识培训等,增强林长的业务能力。
3.4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应重视普及林长制工作在群众中的知名度,积极围绕一系列节日、纪念日举办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到一系列公益性事业中,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比如,依托“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点,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做好持续性的宣传解读。加强森林文化、生态文化宣传,使更多群众了解以林长制为抓手的一系列林业工作,营造全民共建林长制的工作氛围。